根据《关于2015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修订)》(校政字〔2016〕24号)、《关于开展我校2015级学生第一次专业(类)分流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6〕16号文件)及《金融学院2015级学生第一次第二批次分流工作方案》的要求,金融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工作。
根据第一志愿转入学生名单公示和现场签字确认,金融学类第一志愿转入15人,接收计划缺口数为35人;金融工程类第一志愿转入23人,接收计划缺口数为27人,均拟从第二志愿录入。
金融学院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