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20-09-21浏览:2314


第一条  为确保我院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的客观、公正、公平、合理,推动学院教师职称结构优化,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秘人〔20161)《安徽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校党字〔20189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参评人员须符合学校职称评定的最低标准,其参评积分由任现职期间的教学科研业绩、工作量和服务年限、学院公共服务贡献以及教授委员会打分四部分加权构成。其中:教学科研业绩占60%,工作量和服务年限占10%、学院公共服务贡献占20%,学院教授委员会评价占10%

第三条  参评人员教学科研业绩得分根据其所申报的高级职称类型,进一步确定其教研业绩和科研业绩在业绩总得分中的所占比重。其中,教学型申报人员教研业绩占70%、科研业绩占30%;科研型申报人员科研业绩占70%、教研业绩占30%;教学科研并重型教研业绩和科研业绩各占50%

破格参评人员的教学科研业绩是指扣除破格必要条件之后的教学科研业绩。

第四条  参评人员按照每项得分多少排序,其中排名第1100分,第2名及以后各名次参照第1名按比例计分,即:第2名得分/1名得分×100;第3名得分/1名得分×100;依次类推。

申报人员的最终得分为:教学科研分×60%+工作量和服务年限分×10%+学院公共服务分×20%+教授委员会分×10%

第五条  参评人员的科研业绩积分包括科研论文、科研课题、科研奖励、科研著作、科研荣誉称号和智库成果采纳的累积加分。

(一)科研论文分类依据学校期刊目录认定相关文件之规定。科研论文校定A+级(一类权威)期刊每篇200分,A级(二类权威)期刊每篇80分,B级(重点)期刊每篇60分,C级(核心)期刊每篇40分,D级(一般)期刊每篇15分。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期刊转载的论文只计分一次,以较高者为准。合著论文,只由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作者不计分。

依据皖教秘人〔20161号文件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第四款,外文期刊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

(二)科研专著出版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认定。在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著作80分,二类出版社40分。如合著,只由第一作者计分,第二作者不计分。

(三)科研课题分类依据皖教秘人〔20161号文件之规定。其中主持人一类课题每项计200分,二类课题140分,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80分,其它三类课题70分,四类课题20分,五类课题10分;立项和结项分值分别计算,各占50%。申报副教授者参与教育部课题和二类以上结项课题计分,前5名合作者得分分别为负责人分值的0.50.40.30.20.1,其它科研课题仅负责人计分。申报教授者,参与课题不积分。

(四)科研奖励分类依据皖教秘人〔20161号文件之规定。其中,国家级特等奖每项200分,一、二、三等奖分别以0.80.50.3为系数折算。省部级和市厅级分别按照国家级同级别的0.50.2为系数折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获奖前5名合作者得分分别为负责人分值的0.50.40.30.20.1,市厅级科研获奖仅第一完成人计分。

(五)校学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分别计40分和20分;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计80分,同一科研荣誉称号取高舍低。

(六)智库成果分类与科研积分认定依据当年适用的安徽财经大学智库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同一智库成果只计分一次,以较高者为准。

第六条  参评人员的教研业绩积分包括教研论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荣誉和教学效果的累积加分。

(一)教研论文分类依据学校期刊目录认定相关文件之规定。计分标准参照科研论文计分标准。

(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依据皖教秘人〔20161号文件之规定。其中主持人一类课题每项计200分,二类课题140分,三类课题70分;立项和结项分值分别计算,各占50%。申报副教授者参与二类以上结项课题计分,前5名合作者得分分别为负责人分值的0.50.40.30.20.1,三类课题仅负责人计分。申报教授者,参与课题不积分。

(三)教学成果奖依据皖教秘人〔20161号文件之规定。其中一类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负责人200 分,一、二、三等奖分别以0.80.50.3为系数折算。二类和三类教学成果奖分别以以0.50.2为系数按照国家教学成果奖同一级别得分进行折算。一类和二类教学成果奖前5名合作者得分分别为负责人分值的0.50.40.30.20.1,校级教学成果奖仅负责人计分。

(四)校级教学名师计40分;省级教坛新秀计40分。

(五)教学效果一至四类分别计50分、40分、30分和20分;教师联合指导只认定前两人,分值按21分配。指导“互联网+”和“挑战杯”等A类赛事获奖的积分可在同级别赛事基础上增加50%。同一赛事计分每年不超过3

第七条  参评人员的工作量和服务年限积分包括承担的本科和研究生课堂教学、申报国家级课题和申报院级科研团队、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服务年限的累计加分。即参评人员的工作量和服务年限积分为:本科和研究生课堂教学积分+申报国家级课题和申报院级科研团队积分+服务年限积分。

(一)本科和研究生课堂教学年均工作量按参评人员教学课时多少排序,其中排名第1100分,第2名及以后各名次参照第1名按比例计分,即:第2名得分/1名得分×100;第3名得分/1名得分×100;依次类推。

(二)申报国家级课题和申报院级科研团队工作量,前者以提交到科研处被接受为准,后者以获得院级立项和年度考核为准。其中,主持申报国家级(含教育部)重大项目,每项40分,各子项目负责人每项10分;主持申报国家级(含教育部)重点项目,每项20分;主持申报国家级(含教育部)非重大非重点项目10分。申报并获立项的院级科研团队,主持人20分,核心团队成员10分。合计总分不超过100分。

(三)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服务年限,每年计10分。合计总分不超过100分。

第八条  参评人员公共服务评价依据其参与学院党建、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社会服务与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以及参评人员对学院发展贡献的具体情况说明,由学院党政领导、系部主任、各科室负责人等按照参与回避原则进行实名打分,最终得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数。

第九条  学院教授委员会评价主要依据参评人员教学科研业绩和对学院公共服务评价结果等综合因素,按照参与回避原则进行实名打分,最终得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数。

第十条  在近三年内出现教学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者有两学期学生评教最后三名者课堂教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申报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最终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认并据以推荐。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评审推荐,辅导员系列和校聘教学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推荐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三条  细则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学院第二届教职工大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院教授委员会。

    

附件:金融学院职称汇总表金融学院职称积分汇总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05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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