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1年6月20日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一致同意在金融学院学生会章程中对现阶段的工作思路进行充实,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安徽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文件要求,对学院学生会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
大会一致同意在金融学院学生会章程中对学生会的基本任务进行充实,修订新增“学院学生会必须面向学院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这样的修改能够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不断探索新的工作领域,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