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金融学院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细则

时间:2021-12-27浏览:2517

  

专业调查与实习周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设置,是进一步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优化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举措。为规范本科生专业调查与实习活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我院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11号)和专业特色,特制订此方案。

第一条 时间安排

专业调查与实习周为1-6学期每学期考试结束后第一周。

第二条 形式与内容

(一)大一学生在1-2学期每学期期末放假期间,需进行与金融学类相关的专业调查;大二大三学生在3-6学期每学期期末放假期间,需进行与金融学(含金融科技方向)、投资学、保险学、金融工程学相关专业调查。专业调查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

(二)专业调查与实习开始前,学生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结合专业知识要求,制定个人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明确实习时间、地点、开展形式,并确定成果内容。

(三)专业调查与实习开展期间,学生应按照计划开展。指导老师应在实习期间与所指导学生保持联系,如有疫情风险变化,应视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学生应每日根据所见所闻编写日记,且在实习结束后,应结合实习经验与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归纳总结,撰写专业调查报告、实习总结或专题论文。

(四)专业调查报告应如实体现实习情况;实习总结应是对整个实习过程全面反思和总结,意在提升自身专业实习能力和学习能力;专题论文应当灵活运用自身所学专业知识,对实习期间所遇事物进行分析和研究,意在体现学生自身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五)专业调查报告、实习总结应不少于2000字,专题论文应不少于3000字。

第三条 组织与安排

(一)专业调查与实习领导小组

  长:当期院长、书记

副组长:当期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各系正副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院团委书记、本科生辅导员、教学秘书

(二)学院应该根据学生实习需要与实际情况,联系符合要求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

(三)专业调查与实习开展前,学院应结合当下情况,积极动员并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并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各班同学实习去向,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准备。

(四)专业调查与实习结束后,学生填写专业调查情况登记表或专业实习情况登记表。

第四条 成绩评定

(一)学生下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提交专业调查与实习成果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专业调查与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成绩评定(百分制)。

(三)专业调查与实习学分为1学分。六个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成绩平均值即为学生专业与调查实习最终成绩。

(四)专业调查与实习成绩低于60分,学生需重新参加专业调查与实习,提交相关材料,直至成绩合格方可获得专业调查与实习学分。

第五条 指导教师考核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调查与实习是本科导师重要职责之一,对指导教师的考核纳入本科导师考核范围。

第六条 资料存档

专业调查与实习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第七条 课时认定

考核合格后,每位指导教师一学期指导的所有年级学生共认定3个课时的工作量,六学期共计18课时。

第八条 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金融学院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附件1-2021-2022各专业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细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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