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我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0-11-25浏览:172

 

关于公布2010年我校省级教学质量与

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有关处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10]28号)和《关于公布2010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高[2010]28号)精神,在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我校“工商管理”等2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经济学”等2个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财经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研究”等17个教学研究项目为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开放的研究与实践8项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柯健等6人获省级教坛新秀;教务处获优秀教学管理集体;陈先年获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和经费资助。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研究项目承担人要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于20101224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一式三份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材料上传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111月开始计算。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省财政设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资助项目建设和奖励获奖成果。特色专业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资助建设经费分五年拨付;其它项目资助建设经费或奖励经费2011年一次拨付。省级教坛新秀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优秀教学管理集体和省级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奖金由获奖单位转发给获奖者个人。上述资助建设经费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安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721号)规定使用。

二、项目管理。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学校每年12月底前,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中期建设成效特别显著的校级项目,经学校申请和专家评估,可滚动进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三、有关要求。实施质量工程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是我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并积极实施本项目建设方案,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2010我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tmp2010省级质量工程.xls

 

 

 

安徽财经大学

                             年十一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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