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07浏览:343

 

关于开展2014年校教学名师奖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修订)》(201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受聘教授或副教授三年以上,长期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修订)》执行。

三、评选程序

由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学院(部)教授委员会择优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申请人本科课堂教学进行评估后,提交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评审结果报请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评选表彰

全校拟评选表彰不超过10名校教学名师,颁发“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奖”证书和发放相应奖金。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015日前将《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一份、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含封面、目录页)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汇总表还需报送电子版,请同期发送至acrscsz@163.com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修订).doc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3:2014年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xls

附件4:支撑材料装订说明.doc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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